关于2015年全国跳水冠军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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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体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竞办,武汉市体育中心: 2015年全国跳水冠军赛将于3月1日至7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裁判员和仲裁 (一)点名裁判员 根据中国游泳协会制定的《跳水项目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点名裁判员将依下列程序产生: 1、请各参赛队于1月30日之前向我中心推荐1名国家级裁判员。 2、我中心将对各单位推荐裁判员名单进行公示,请各单位于2月4日前反馈意见。 3、我中心将依据裁判员名单和反馈意见确定裁判员人选,另文通知。 (二)计算机和播音员 计 算 机:王耀南(山东)、孙其林(山东)、李 超(山东) 侯德文(山东) 播 音 员:刘红 (江苏 )、当地1人 (三)仲裁委员会 主 任:周继红(游泳中心) 委 员:李 军(游泳中心)、朱庆民(湖北) 二、工作人员 付玉超(游泳中心)、张培(游泳中心)、瞿 红(游泳中心) 三、调研人员: 张忠秋(体科所)、史惠国(上海) 四、晋升国家级裁判员考试 (一)负责人:陈安平 (二)报名条件 1、参加过2014年晋升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并获得合格证书者。 2、获得培训合格证书后,参加过两次全国正式比赛(不包括本次比赛)的评分裁判工作。 3、获得一级裁判员3年以上的裁判员。 4、须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军以及其他经游泳中心许可的单位于赛前20天(2月4日前)向我中心书面报名。 5、凡参加者需携带本人一级裁判员证书和规程中规定的裁判用品及服装并需全程参加赛事裁判活动。 五、经费 (一)上述点名人员的往返旅费、当地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其中差旅费按火车硬卧票(或高铁二等座)的实际价格报销,超出部分由其所在单位负担。 (二)点名裁判员所在单位如另行选派裁判员参加比赛,其一切经费自理,按每人每天320元收取;非点名裁判员所在单位如选派裁判员参加比赛,其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 (三)符合规程规定的运动员、领队、医生、教练员及工作人员须交纳食宿费,按每人每天100元收取伙食费(含管理费)和每人每天30元收取住宿费。 (四)超编官员的一切经费自理,按每人每天320元收取。 六、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队须于2月12日24:00之前,登陆我中心跳水动作填报系统进行报名和报项;自2月13日00:00起,运动员可以继续通过网络填报比赛动作,但不得进行人员增减。 联系人:付玉超,电话、传真:010-67170586。 (二)由于铁路部门现实行实名制身份证购票,加之春运高峰期,请各位裁判员和参赛代表队提前自行预定返程票。 (三)请全体参赛人员于2015年2月15日前告知抵达武汉的日期、车次以便安排接站。 请全体参赛人员认真填写“接送站联系表”(见附件),并于2015年2月15日前报组委会。 接送站联系人:李正 电话: 13886125700 邮箱:tsgjs2015@163.com (四)报到地点 1、运动队酒店: 武汉豪生国际大酒店 地址: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珠山湖大道220号,联系人:李正 电话: 13886125700 2、裁判员酒店: 武汉喜瑞德大酒店,详细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城路19号。联系人:罗凯 电话: 13971377955 (五)请裁判长、副裁判长和计算机人员于2015年2月25日报到,裁判员、播音员2月26日报到,各参赛队于2月27日报到,调研人员于2月28日报到。 附件(请登录我中心网站下载): 1.全国跳水冠军赛规程 2.接送站联系表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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